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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注册登记
实行企业化经营、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
科技性社会团体,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,应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。
企业注册登记条件
·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
· 有企业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
· 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、财务机构、劳动组织以及其他机构
· 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
· 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,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
· 有健全的财会制度,能够实行独立核算,自负盈亏,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
· 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
· 有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
企业注册登记章程载明
· 宗旨
· 名称和住所
· 经济性质
· 注册资金数额及其来源
· 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
· 组织机构及其职权
· 法定代表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
· 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
· 劳动用工制度
· 章程修改程序
· 终止程序
企业注册登记事项
· 名称
· 地址
· 负责人
· 经营范围
· 经营方式
· 经济性质
· 隶属关系
· 资金数额
企业注册登记提交文件及证件
· 登记申请书
· 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
·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
·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
· 其他有关文件、证件
企业注册登记核发下列证照
· 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
· 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,核发《营业执照》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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